监狱法的实施

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要坚持监狱工作的原则,实现监狱工作的目的,监狱一切工作的内涵和提升方式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实行法治,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是对监狱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新形势下,依法管理监狱,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狱立法建设

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立法建设经历了几十年的努力,但在监狱立法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应努力进一步加强监狱立法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需要制定一套操作性很强的监狱法规,如《监狱法实施条例》、《罪犯监外执行和假释管理条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教育办法》、《狱务公开和监督制度》、《未成年犯管理教育办法》等,以明确监狱工作的权限,明确责任等等。

第二,加强执法。

依法管理监狱的关键是执法,所以要加强执法。公正是执法的本质要求。监狱执法公正贯穿于惩罚改造的全过程。无论是将罪犯收监、减刑、假释、释放还是监外执行,都涉及到执法公正的问题。执法公正是监狱法制的基石和灵魂,是维护和促进监狱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因此,执法公正应该作为衡量执法力度的主要尺度。这是中国监狱法制化建设当前和未来应该努力追求的一个目标。

第三,重视保障罪犯的权利

保护罪犯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是监狱法治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现代监狱行刑制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确保法律赋予罪犯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用法律手段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对罪犯的隔离、看管、警戒、通信、会见、生活卫生、考核、奖惩等作出详细可行的规定,特别是程序性的规定必须明确,使罪犯的权利得到法律和规则的保障。再比如,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监狱警察要通过依法执行来保护罪犯的权利。特别是罪犯未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监狱应当依法保护。同时,要加强对罪犯的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让罪犯明白权利的享受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进行。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要享受权利,必须以履行一定的义务为条件,同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在享受权利。

第四,提高执法者的法律素质

法律再好、再科学、再完备,也必须由执法者来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执法者要有良好的法律素质。提高监狱警察作为执法者的法律素质,首先要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在头脑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信念。其次,要组织广大监狱干警系统学习监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熟练掌握、准确把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监狱执行活动过程中的问题,维护法制尊严。第三,要坚决按照“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大执法腐败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从严治警,不护短、不包庇、不留后患,坚决清除不合格警官队伍,维护警官队伍的纯洁性。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执法监督

对监狱执法活动进行必要的法律监督,是依法管理监狱、规范监狱工作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保障。在具体做法上,一是深化狱务公开。增加狱务公开内容,加大狱务公开的公开力度。对涉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探亲假、分数考核等敏感环节,要坚持条件、程序、权限、结果“四公开”,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罪犯及其亲属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狱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执法执纪的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制度,及时有效地发现执法执纪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第三,认真接受各级人大、CPPCC、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CPPCC)和社会有关人士定期视察监狱、向亲属介绍罪犯改造情况等方式,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总之,只有从多方向、多层次、多渠道加强监狱执法监督,才能确保监狱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