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和关晓彤的照片被用于商业宣传,鹿晗霸气维权胜诉。你怎么想呢?
2021年7月25日,鹿晗迎来了好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鹿晗与广州鼎博曼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宣判日期为2021,19年4月25日。
本案中,被告贴出标题为《关晓彤甜蜜暴击,鹿晗!在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为什么是她?》一文,文中鹿晗和关晓彤的照片未经授权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鹿晗还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合理费用(取证费)1万元。
鹿晗霸气维权胜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还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鹿晗经济损失(含合理支出)1.8万元,驳回原告鹿晗的其他诉讼请求。
鹿晗积极维权的做法也得到了网友的支持和鼓励。希望大家能尊重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多关注他们的作品。同时也期待鹿晗和关晓彤能尽快传来更多好消息。相信一定会赢得大家的广泛祝福,也有可能导致微博再次出现服务器崩溃的情况!
此前,关晓彤也曾维权。2021年7月2日,关晓彤再次传来好消息。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关晓彤与青岛金鼎广场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为2021年4月6日。
本案中,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莱姆FLARE∣关晓彤采一朵艳丽牡丹霸气承包春天的时尚》的文章,未经授权使用关晓彤的19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关晓彤还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同时还要赔偿经济损失654.38+0.8万元,合理维权费用2000元。
关晓彤成功审理判决后,法院还要求被告连续两天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声明,向原告关晓彤赔礼道歉,赔偿关晓彤经济损失38000元,驳回原告关晓彤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晓彤的积极维权也得到了网友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尊重艺术家的合法权益,多关注他们的作品。也期待关晓彤和鹿晗早日传来更多好消息,相信一定会赢得你们广泛的祝福!
我对此事的看法往往是微信官方客户经理认为是截取的电影或综艺的图片,与明星无关,不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情况。一个明星有一定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和商业价值。未经明星同意,微信官方客户经理在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使用该明星的照片,帮助其进行商业推广。
即使照片是明星参加电视剧或综艺节目的截图,也明显可以认定和确认照片的形象属于该明星,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与个人的肖像权并不冲突。所以,即使是电影截图,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明星肖像,也是侵权行为。
以下是我对微信官方账号中管理者的建议。1.给招聘好的文章的出版者相关的法律培训。文章发表不仅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还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广告法。
2.文章发表前,请公司法务或法律顾问审核文章。
3.取得他人授权后使用他人照片或作品。
4.如果别人起诉了,请法律人士分析案情。如果有较大的败诉风险,建议积极与原告调解,避免在网上留下败诉记录或影响公司未来的一些计划(如上市计划)。
总之,不管是吸粉,蹭热点,还是做广告,促销,用别人的照片配图片,法律意识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