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最新产假标准
新疆最新产假标准相关规定如下:
1和2022规定新疆产假为158天。包括国家规定产假98天,新疆奖励产假60天;
2.新疆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增加30天产假,即188天,不多生一个宝宝也可以再增加15天。
产假福利如下: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2.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视同工作时间。“单位不应以此为由克扣工资;
3.产后哺乳假:有一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每班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女工的两个哺乳小时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来回路上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