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十四五”拆迁项目
法律解析:亳州高新区张竹园村已申报纳入棚改“十四五”规划。张竹园今年没有拆迁计划,拆迁工作按照上级批准的年度计划进行。具体的恢复安置方式,以及恢复房屋的位置、户型等,将在拆迁期间公布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予以规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