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发布,绘制了城镇化发展蓝图。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伟)“十五”期间,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进一步发展,提质增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提出了40多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措施,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

明确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

《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20年底,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显著成效,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6543.8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中国仍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势头依然强劲。

为破解难题、迎接挑战、抓住机遇、释放动力,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未落户常住人口。“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特大城市中心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组织有序、科学规范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完善城市住房制度

不同于规划的概念,《规划》明确了一些非常具体的工作方向。在推动新城建设方面,写了很多房地产领域的东西。”南京农业大学规划院院长孙文华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方案》明确,要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在租赁市场方面,《方案》指出,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现有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期租赁政策,使租赁住房逐步享有公共服务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护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

在住房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完善住房保障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以人口流入量大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应,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在城市更新方面,《方案》指出,重点是以城市旧居住区、旧厂区、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水电路、燃气信号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屋顶、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护,推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安装电梯、开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生活条件。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高质量的城镇化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人民的高质量生活,三是政府的高效治理。”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院长陈升说。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是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针对特大城市,《方案》指出,转变发展方式,积极解决“大城市病”,推动特大城市“瘦身健体”。

对于大中城市,要提升功能品质,推进制造业差异化定位和规模化集群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性专业服务中心,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

针对小城市,顺应城市兴衰规律,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引导人口流失城市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区集中。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

针对小城镇,要分类指导发展,加强对农村的服务,提升周边功能,发展成为综合性小城镇。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这次《建议》不仅关注了特大城市的发展,还特别关注了人口流失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的问题。”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这也说明新一轮城镇化发展强调均衡、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也是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体现。特别是提到要盘活存量,发展替代产业,为这类城市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发展路径。”

此外,《方案》明确提出,为治理贪、媚、奇等建筑乱象,不允许新建500米以上的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