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演示美容仪烧伤脸后发生了什么?
据报道,2019年9月17日,一位美容教练在哈尔滨某客户培训强脉冲光祛斑项目,并在同行的某美容公司模特杨女士脸上进行演示。美容师做完手术后,杨立刻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火辣辣的,美容师立即进行了紧急护理。第二天,杨到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烧伤科就诊,被诊断为二度烧伤。三天后,美容公司与杨某就面部烧伤事件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杨某面部烧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双方约定美容公司未经鉴定一次性赔偿杨65438+万元。美容公司支付65438+万元后,杨不能再主张支付任何款项,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披露烫伤事件。”
但原告起诉称,和解协议签订后,杨女士立即在微信朋友圈吐槽,并披露自己被“毁容”。怕影响公司声誉,美容公司与杨某协商签订了补充协议,要求杨某遵守保密协议。如果再次对外宣传,不仅要退还美容公司支付的赔偿金65438万元,还要向美容公司支付违约金65438万元。杨女士因尚未收到654.38+万元的赔偿款,同意签订补充协议。9月25日,杨女士实际收到赔偿款65438+万元,并出具收据。
经过一个月的治疗,杨女士的皮肤虽然有所好转,但还没有完全恢复。5438年6月+10月,美妆公司参加大型美容院化妆品博览会。杨女士连续三天聚集超过10人到会场,通过拉横幅、用高音喇叭喊话、扔东西、哭诉等方式揭示产品缺陷和烧伤的原因。
美容公司多次报警,警察外出维持秩序。该美容公司表示,历届展会签约金额均达百万元以上。由于杨女士的不断骚扰,这个展会持续了三天,没有达成交易,还坏了一个半导体脱毛仪。美容公司认为,杨女士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商誉和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杨女士退还赔偿金6543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5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