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殡仪馆取出骨灰盒有哪些程序?

殡仪馆接收骨灰,可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存放手续,或经地市级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骨灰处理手续(也可找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在公墓、骨灰堂(厅)或宗教部门设立的骨灰堂购买葬(存)墓和空间。丧主家属凭骨灰存放机构出具的骨灰安放证明和购买墓穴、格位的票据(原件)到殡仪馆领取骨灰,并将票据复印件提供给殡仪馆备案。

火化程序:

1.亲属死亡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者家属拿着死亡证明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2.打电话或派人到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火化,登记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尸体所在地和死者户籍所在地;登记家属姓名、地址、电话及死者关系,预订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

3.按照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待灵车来接遗体。遗体运至殡仪馆;整容,告别遗体,遗体火化,购买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收集骨灰。将骨灰按照选定的方式摆放,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来墓地祭祀。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存放骨灰等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火葬具体规划,将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的新建和改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遗体运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运送遗体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以确保卫生和防止环境污染;

(二)遗体火化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