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婚假和暑假比较重怎么办?
1.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产假,所以要看学校怎么规定。
2.国家对产假延长只有以下规定。一、产假一般为90天,各地政策不同,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晚育、难产、多胞胎一般增加30天。那么当前90天的休息,包括你的工作日和休息日,一般都是周末,但是当你30岁的时候,如果你在这30天内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比如11月的第三天,那么这三天休息30天后再补给你。
3.另外,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产假是否顺延。如果是公务员,那就是例外。产假和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产前可休15天,多胞胎可加休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加休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产假是指劳动妇女在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分娩前后可长达四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解除或者以其他形式终止劳动合同。
1.女教师的产假寒暑假可以顺延吗?
地方政策不一样,学校规定也不一样。
2.女教师产假遇法定寒暑假如何计算?
女教师产假遇法定寒暑假应延长。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1992]8号)明确指出:
字母编号01 (92)来自浙江鲛人。关于寒假期间教师产假能否延长的问题,根据号文件精神。劳动部老安子(1989)1和劳动部有关司局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在寒假期间可以延长。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这个回复。
同时,你可以再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看看他们的回答是否和我说的一致。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3.教师产假遇到寒暑假,会延期吗?
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延期。
你好!具体请假手续请咨询学校。有关部门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24周岁以上)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
(2)按分娩时医学指征施行剖宫产的,增加半个月;
(三)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四)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
关于产假时间与寒假时间重合时产假时间如何计算的问题,根据《安徽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女教师产假在寒暑假期间的,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教[1992]8号)执行。“浙民信字(92)第01号函。关于教师产假寒暑假能否延长的问题,根据号文件精神。劳动部老安子(1989)1和劳动部有关司局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在寒暑假期间可以延长。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4.寒暑假教师产假可以顺延吗?
可以延期。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鲛人[1992]8号)规定,女教师产假如适逢寒暑假,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顺延。
(4)教师产假延长信息和寒暑假重合如何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当然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结合产后休息。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辞退、解除其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5.老师寒暑假算产假吗?老师寒暑假上班怎么算?
自己算产假的时间是可以的,但是产假和寒暑假冲突是不会补偿的,老师寒暑假也不上班。
6.老师寒暑假算产假吗?
寒暑假可以顺延产假。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鲛人_1992_8),女教师产假如遇寒暑假可顺延,但由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6)教师产假与寒暑假重合时如何计算延期信息:
产假与寒暑假以外的其他假期的关系:
1.产假和法定节假日不能兼得。
产假是保证产妇健康恢复的固定期限,一般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到第98天结束。按自然日计算,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2.不能享受产假和医疗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根据其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是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个月;十五年二十年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个月。"
但女职工生育前患病继续生育的,病假终止,产假计算在内;产假与疾病医疗期重合的部分只能计算一次;如果疾病持续到产假期满,病假应从产假期满之日起计算。
7.老师的产假包括寒暑假吗?
不包括。女教师遇到寒暑假可以推迟产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原文为:关于教师产假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的问题,根据劳动部老(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司局的意见,同意女教师产假在寒暑假期间的,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延长。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这个回复。
(7)教师产假延长信息和寒暑假重合如何计算:
教师产假与病假或法定节假日的关系;
1.产假和医疗期不能享受* *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但女职工生育前患病继续生育的,病假终止,产假计算在内;产假与疾病医疗期重合的部分只能计算一次;如果疾病持续到产假期满,病假应从产假期满之日起计算。
2.产假和法定节假日不能享受。
产假是保证产妇健康恢复的固定时间。一般可以从预产期前15到第98天取。剖宫产可以延长,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8.寒暑假可以延长教师产假吗?
教师产假不包括寒暑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细则,女职工休产假,无论是正常还是流产,包括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再补休。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女教师产假在寒假期间的,其寒假时间可以延长。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所以原则上寒暑假是学校工作人员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和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产假休息。你能弥补重叠的假期吗?这要看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
9.老师暑假生孩子产假怎么算?
产假遇到暑假可以顺延。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批复》(鲛人[1992]8号)规定,女教师产假如适逢寒暑假,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顺延。
(9)教师产假延长信息和寒暑假重合如何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当然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结合产后休息。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可增加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辞退、解除其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缴纳。
10.老师暑假生孩子产假怎么算?
暑假的时间包括在产假内。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细则,女职工休产假,无论是正常还是流产,包括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再补休。
所以原则上寒暑假是学校工作人员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所以和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产假休息。你能弥补重叠的假期吗?这要看每个学校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