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多家供应商起诉乐天超市在中国收取高额入场费是怎么回事?
非法集资100亿
提案中提到:“据协会不完全统计调查,乐天超市在中国非法收取高额进店费和条码费近100亿元。这些非法收费严重违反了五部委《零供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零售物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下列费用: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能在零售场所正常使用的供应商收取的费用;2.向使用店内编码的供应商收取超出实际成本的条码费。根据有关规定,违规收费需要全额退还。该协会希望全国范围内乐天超市的供应商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并向乐天超市追究所有违规收费。
对此,北京商报今日记者联系了北京超市供应商协会会长姚文华。他说,“目前,协会近50%的供应商会员已经联名发起提案,大部分供应商都表示存在收费过高的问题。我们建议乐天超市所有供应商从即日起停止向乐天超市供货,并立即收回货款!”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供应商也告诉北京商报今日记者,“大部分超市其实都收取进店费和条码费,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但乐天超市确实存在收费过高的问题。以我们现在供应的百货商场为例,乐天可能会收取几万元的进店费,而其他超市只是象征性地收取几千元”。
对于提案中的乱收费问题,北京商报今日记者也联系了乐天玛特超市,但截至发稿,乐天玛特总部前台和官方投诉电话均显示无人接听。
进店费潜规则
进店费、条码费已经成为零售业的潜规则。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今日记者,“入场费其实相当于门票或入场券,就像你看电影或参观旅游景点需要门票一样。现在很多情况下,供应商不交进场费,超市就不会卖你的产品。”进场费已经成为许多超市的惯例。业内人士表示,很多超市为了竞争,把利润压到最低,所以只能获得相对微薄的利润,所以希望通过进店收费来弥补。
另外,对于条码费的概念,百度百科将其定义为“新品上架费”,意思是“在一件商品需要进入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店之前,出售的,必须缴纳该商品对应的入场费”。但是,有人把这些费用比作商业贿赂。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今日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店费不等同于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属于涉嫌犯罪行为,而进店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很多进店费用都是明确的,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如果这个费用是私下给别人的,那么这个行为属于商业贿赂。
风口浪尖上的乐天
据了解,北京超市供应协会并不是第一个抗议的组织。2月28日,合肥橡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发布声明:从2月28日起,不再以任何形式向乐天玛特连锁超市提供冷链设备。我公司开发设计生产的超市冷链设备库将被拆除或销毁,图纸将被封存。其周边超市设备销售价格可自行降低5%。经北京商报今日记者核实,该通知确为合肥橡果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所发。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中国零售业目前处于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一个产品进入销售网络,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所以厂家希望产品能很快卖出去;另一方面,目前的销售网络大多是连锁经营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再次,产品进入零售网络后,在进出、物流、配送、销售等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成本,会有相应的费用支出,大部分都在厂家和供应商身上。从商业角度来说,收门票是合理的行为。但对于乐天收取高额进店费的行为,洪涛表示,与投入成本相比,高额进店费是不应该出现的,应该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