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的婚俗
以湖北为例,民国时期武汉婚俗编纂的《湖北通志》中记载的结婚仪式如下:要结婚,首先要通过媒人传话,得到女方家的允许,这样就可以取生辰,一男一女,判断是否吉利,称为“结婚”;婚后选择了吉日艳美《庚铁传》作为结婚证,称之为《鸾书》。男方家会送发夹、手镯等东西,叫“庚戌”。有钱人还送猪肉、酒、水果、糕点或现金,这叫“雇佣”,婚事就定了;婚礼前,男性家庭必须给女性家庭带来祭品、茶果和装饰品,这被称为“礼物”
《夏口县志》说:“昏礼近古”,说明武汉的婚礼基本沿袭上述仪式,只是因为社区环境不同而大同小异。在汉口等地,男女结婚都要等父母的命令。媒人的话虽然现代发达,自由结婚的人也有,但是少之又少。婚礼习俗称之为“茶”。果虽备,必是茶盐,故称“山茶海沙”。茶是“山茶”,盐是“海沙”,谐音暗示海誓山盟后婚姻牢不可破。俗话说“一片黄茶叶,必落徐觅山。”在佛教徒眼中,徐觅是一座山。它与芥菜籽的大小是相容的。这里的意思是,用少量的茶叶,就可以住在Sumiyama镇,这样婚姻就定下来了。迎亲时,肩带用杂色装饰,写着“花轿”,所以新娘结婚说“上花轿”。婚姻叫做“喝一杯酒”。在古代的仪式中,有三天的庙会。近代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寺庙,只叫“访堂”,俗称“见大小”。新娘到了,亲朋好友互相庆祝,说些人们不能说的话来取笑她,这就是所谓的“闹房”第三天,有一个叫“慧门”的女人。
汉口婚礼给人的印象是“难免奢侈”,因为大婚之时,无论是谁家的孩子,男的都会盛装打扮,女的都会绣上凤冠,奢侈程度连古人都比不上。到了民国以后,虽然没有滥用冠服,但是服饰的奢华比以前多了。这恐怕是因为汉口是明清四大聚集地之一,也是近代著名的商业大都市,经济发达,市场繁荣,居民奢侈竞争。在这种社会风尚的影响下,汉口人娶妻只求丰衣足食,不管白发苍苍。当时人们感叹:“风俗如此,故内政不修。”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