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漂计划成都人才政策

成都的人才政策是大力实施“荣漂”计划,鼓励青年人才来成都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文凭落户制度。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实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成都创业就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可持毕业证来蓉办理落户手续。

荣漂计划青年计划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请荣票计划青年项目的人员,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不超过40岁。

(2)经介绍来成都全职工作。

(3)是所在领域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所创办企业的市场前景可预测。

(4)“创新型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或R&D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创新人才”应在2014 1年10月(不含续签)后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前,首次与成都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5)“创业型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学位或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创业人才”应在2014 1之后、本通知下发之日前首次来蓉创业。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50%。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申请人带项目、带资金、带资金。

(6)对于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且相关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应用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方面破例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可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在成都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对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和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最包容、最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岁及以下。

毕业生落户条件: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

(2)申请人无住房,但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居住地申请;

(3)申请人无住房但有工作单位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

(4)申请人无房无工作单位,但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

成都市引进培养大数据人才实施办法

第二条大数据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相关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紧密结合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分级分类、引领示范”的原则,力争引进10名海内外顶尖大数据人才(以下简称“十大大数据人才”), 选拔认定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以下简称“大数据百强人才”),培养100名中高级大数据专业人才(以下简称“大数据人才”),到2022年底,储备各类大数据人才10000人,带动聚集大数据相关从业人员65438+万人以上,将成都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数据领先高地

第四条大数据十大顶尖人才主要是指符合《成都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修订)》的A类(国际顶尖人才)和B类(国家级)。

第五条大数据人才百强主要指成都市大数据企事业单位的创始人、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或技术负责人。具有突出的管理能力或技术研究创新能力,所领导的机构或团队能够有效推动成都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对行业具有显著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六条大数据千人高级专门人才主要指从事大数据分析、架构设计、数据治理、软硬件产品设计与研发、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平台、协议与算法研究、可视化、标准制定、数据安全等专业和领域的创新型潜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