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无纸化处理过程
法律分析:网上立案。本案中,原告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app小程序申请网上立案。案件成功立案后,诉讼材料上传至法院办案系统,形成电子卷宗。承办法官可以使用法院办案系统并登录移动微法院,点击电子卷宗,阅读卷宗中的证据材料。电子交付。庭审前,助理法官以电子送达方式将诉讼材料送达当事人提供的手机和电子邮箱,当事人在网上收集材料形成电子送达回执,在附于案件的电子卷宗中自动生成,完成电子送达。
在线试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法院办案系统浏览了案件的所有电子材料,摒弃了原来厚重的纸质卷宗,减少了卷宗流转的麻烦,使电子卷宗随讲随翻。书记员使用语音识别系统输入不同角色的庭审笔录,减轻了记录负担,提高了记录效率,节省了庭审时间。当事人签名以电子签名方式书写录入,记录自动生成。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或书记员会及时将笔录上传至办案系统,无需打印或扫描。庭审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线下提供纸质证据的,由法官助理或秘书接收,直接发送至诉讼服务中心集中扫描。办案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不再需要纸质卷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护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和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根据宪法、法律和NPC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立。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