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针对高考特殊学生的加分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一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的不公平,引起了社会的讨论。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提档20分”、“提档10分”、“优先录取”三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有体育、文艺方面的特长,通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再给一些加分。这是在现行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措施。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京研[2065 438+04]17号)二。用1减少和规范高考的项目。取消部分国货。2015、1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已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和突出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招生时参考。(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获得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或在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招生,或在其他体育专业招生。(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获得高中阶段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初审的条件。(三)取消科技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的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初审的条件。(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获得高级中等教育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事迹。被认定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优秀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于事迹突出的考生,按照相关程序,高校可以破例或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