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我同意,将指纹卡转让给了另一家工厂。如果我不同意呢?

如果违反劳动法,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劳动局起诉公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并在提前30日通知后要求其离职。根据贵公司的情况,提出几点建议:1 .确认公司的岗位调整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二、员工原工作岗位及要求,考核结果(考核程序合理公正);三是岗位调整通知,注明到新岗位报到的日期和逾期不报到的后果,让他自己签收,但不签收EMS快递给员工;第四,禁止该员工在原部门工作;5.如果他没有到新的岗位报到(无论他是否进入公司),他将被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他会被发出警告信等。,并按公司规定的天数终止,即发出书面通知。你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