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临海户口的医保卡在椒江买药有优惠吗?
一、保险和支付
1,保险范围和对象
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市区(含市直、椒江、黄岩、路桥区)所有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述对象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3、准及待遇类别
每个结算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底)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每月缴费时间为基数,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各类保险按相应比例征缴,每年6月公布,7月调整。
单位性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贴
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类型
单位、个人、单位和个人调整
器官
事业
职业生涯8%2%/442
企业5%//442
个人/5%//82
注:1。重大疾病由商业保险操作,赔付比例为0.6%-0.7%。2006结算年度暂定为10元,单位和个人各40%,统筹基金20%。2.台州学院享受公务员补贴保险。
不同的支付对应不同的待遇类别:企业基本医疗(住院统筹支付)、企业基本医疗(门诊个人账户支付、住院统筹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门诊和住院补助)。
3.新员工如何办理医保?
(1)未参加本级和泰州三区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教职工,向学校人事部门提交照片背面写有姓名和科室的2寸彩色照片2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二)新调入和引进的教职工,按下列情况办理:
(1)已参加本级和泰州市三区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将其现有医保卡交由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②已参加非泰州本级和省内三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向学校人事处提交2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姓名和部门)和身份证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缴费一个月后,人事部门会通知他们到台州市社保中心开具职工跨地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然后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关系转移,市医保中心按这个按钮。注:关系转移应在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超过3个月无效,省外转移无效。
(3)减少医保关系怎么办?
①转出、终止人事关系:由学校人事部门填写转出参保单位职工变动增加表,自业务生效之日起暂停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并尽快办理相应的接续手续,超过2个月未办理者暂停参保。
②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单位退休文件下发后,由学校人事部门填写参保单位职工变动增加表,办理相关退休缴费手续,要求退休人员提供本人医保卡及证件。
③死者医疗保险关系处理: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参保单位职工变动增表进行注销,自业务生效之日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④新员工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1,转账
个人账户转移资金有三个渠道:公务员补贴的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全部缴纳部分。
个人账户每年7月纳入医保IC卡医疗保险结算全年额度,年龄划分仅以每年7月1为界。医保系统实际上是按月纳入的,具体纳入比例如下:
年龄段有公务员补贴,没有公务员补贴。
35岁以下(1+0.8+2)%
*缴费基数*12(0.8+2)%
*缴费基数*12
36~45岁(2+1.8+2)%
*缴费基数*12(1.8+2)%
*缴费基数*12
46岁到退休年龄(3+2.8+2)%
*缴费基数*12(2.8+2)%
*缴费基数*12
退休
人员(4+5)%
*缴费基数*125%*缴费基数*12
注:上表中1%、2%、3%、4%计入公务员补助,0.8%、1.8%、2.8%、5%计入基本医疗单位缴费,2%计入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办理退休、调整保险待遇时,从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的次月起调整相应的账户金额。
2.帐户使用
个人账户分为当年额度和历年余额两部分,简称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每年7月份结转时,结转后卡上的所有余额都将转换为历史余额。当年额度直接用于支付落后公务员门诊、住院补助前的医疗费用,历年结余用于支付个人现金支付的自负部分,即“历年结余真正属于自己”。
3.账户查询
目前我市医保交易为线下交易,即医疗机构与参保人用IC卡支付后,定期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机构,医保机构暂不能提供实时个人账户查询。请查看最近一期的医保结算账单,上面有账户支出和余额。
4.账户转账和取款
有账户的参保人异地转移时(省外不能转移,只能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可转入转入地(需提供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也可提取(转入地无账户时);账户被保险人终止保险或保险待遇降低时,可提取账户余额;参保人一个账户死亡,账户余额可由家庭成员继承和提取。上述人员转账时,如果其账户出现透支(每年7月份结转IC卡时,卡内一年可用额度会入账,但金额要到次年6月份才能真正到账),应先以现金支付透支金额,再进行转账。
三、医保卡凭证
1,使用,结转
医疗保险医疗证明由医疗保险IC卡和医疗保险日历组成。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和在医疗保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医保卡。医保卡仅供个人使用,请妥善保管。不得弯曲、扭曲、刮擦,远离高压、强电磁场或低温高热,避免手机与液体物质接触。
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IC卡应在每年7月使用前在建行指定网点进行结转;
建行分行储蓄柜台:椒江工人路86-2号
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储蓄所:东环大道238号
椒江城门头储蓄所:椒江房产交易中心隔壁。
椒江翠华储蓄所:禹岩路218号
椒江支行储蓄所:解放北路44号
椒江中山支行傅佥办事处:市府大道451号
黄岩区横街路储蓄所:黄岩横街路220号。
黄岩区天南储蓄所:黄岩横街西路460号
黄岩区建设银行柜台:黄岩天长北路209号。
路桥区钟真路储蓄所:路桥银座街117号。
路桥区城北分局:路桥金水路108号。
临海建设银行第二储蓄所:临海市赤城路65号
2.接收
新办医保卡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个人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委托的,应当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新IC卡已结转,年内可直接使用。
3.挂失补办(电话:8556022)
因医疗保险IC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办理补卡业务,未及时挂失造成的基金损失由个人承担。参保人可先电话挂失(身份证号必须核对),防止不必要的损失,然后在3日内到医保机构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卡业务(凭身份证,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周期为15天。如在15天内发现,可及时致电医保中心取消挂失(身份证号一定要核对)。挂失期满后,必须凭医疗保险机构受理并盖章的挂失单领取新卡;若遗失卡片日历,可凭身份证和照片原件当场申请新的卡片日历。
更换日历应携带旧日历,只能更换一份。旧的会盖章作废,还给我保存。IC卡更换收费20元,日历更换收费3元。
四、医疗保险相关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1)省劳动保障厅规定的药品目录和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未经社保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
(三)未经批准转往外地就医的;
(四)未经批准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疗的;
(五)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6)出国或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规模食物中毒等赔偿责任应当支付的医疗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岩区中医院、台州医院路桥医院、路桥中医院、各类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润邵逸夫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医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浙江同德医院。
定点零售药店:龙翔大药房、椒江达夫大药房、健春堂大药房、黄岩五洲大药房、同仁堂大药房、仁济大药房、路桥健民药店、保和堂大药房、临海方益仁大药房等
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保险服务目录
我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统一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目录。两个目录都实行准入管理,使用两个目录以外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医保基金不会支付,全部属于个人自费。医保两个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均按医保相关规定支付;“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按一定比例自理后,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即被保险人除去自费部分和自付部分的全部医疗费用为进入医保基金的结算费用,称为规定医疗费用。
五、医疗保险医疗待遇和费用结算
门诊账户和公务员补贴支付
企业基本医疗门诊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一个账户参保人直接携带医保卡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用医保IC卡结算后,个人只需支付结算发票上的“现金支付”金额即可。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基本医疗门诊发生的规定医疗费用,可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账户用完后,由个人现金支付(有历年账户的,先由历年账户支付);
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门诊发生的规定医疗费用,可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年账户用完后,公务员补贴基金按年龄比例发放补贴(45岁以下75%,46岁以下85%,退休人员90%),剩余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有历年账户的,先按历年账户支付);
药店购药
与门诊基本相同,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参保人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经医生签字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外用处方专用章后,方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当地住院统筹,个人账户,公务员补助支付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的,凭医保卡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后,个人只需支付结算发票上的“现金支付”金额。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设定起付线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每年6月底公布:起付线标准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50%,起付线费用由个人承担;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2006年医疗保险年度最低支付标准暂定为1.200元,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81.000元)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分段计算,累计支付):
规定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下(2006年医疗保险年度暂定为40500元),职工承担20%,退休人员承担15%;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达到最高支付限额2倍以上的,在职人员负责15%,退休人员负责10%;(市内三级、二级医院均按上述标准执行,市外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均上浮20%)
如果被保险人有账户,当年的金额没有用完,上述自给自足的金额可以用上一年的账户支付;
参保人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上述自负部分(可包括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负部分)由当年账户支付后,由公务员补助基金按年龄段比例给予补助;(45岁以下50%,46岁至退休60%,退休人员70%)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历年各账户均有盈余,最终本应以个人现金支付的自给部分,可先在历年各账户中支付;
上述支付(含重大疾病支付)完成后,剩余金额由个人现金支付。
门诊特殊疾病统筹支付
职工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的疾病(包括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精神病),在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后,持医保ic卡在1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治疗。具体结算方式与当地住院相同。此项待遇为所有参保人员,须提供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诊断证明、病历、相关检查、化验单、病理切片报告等材料;
重疾险赔付。
住院医疗费用(含特殊疾病门诊)在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重疾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但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征缴,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销售。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规定统筹最高支付限额654.38+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重疾保险支付90%,个人承担654.38+00%;以上部分规定,医疗费用每增加654.38+0万元,个人自负比例增加654.38+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在重疾险累计缴费不超过20万元。
出国就医
因病确需转往其他医院或异地(原则上只转往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特殊情况只转往上海市公立三级医院),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并由医院和所在单位盖章,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由异地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填写)
转入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或上海市公立三级医院的医保范围内疾病,医疗费用由本人支付,个人支付部分超过65438+万元部分,由学校支付(65438+万元医疗费用支付单据及续付通知,学校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财务部门汇入医院账户, 且出院后未使用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汇至学校账户,学校支付的医疗费用返还,其余由本人在医保机构结算。 )。然后去医保机构结算报销。他们结算时,最低支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均提高20%,转到上海的要先规定10%的自费医疗费用总额,其余同当地住院结算。
重新安置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在职人员出国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凭单位盖章批准的《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派驻)申请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同一统筹地区可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证历,可享受异地安置医疗待遇。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再由医保机构结算报销。具体结算方式与当地住院(门诊)相同。
8.外出急救
因公外出或休假时,因急诊在外地住院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持住院通知单或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再由医保机构结算报销。具体结算方式与当地住院(门诊)相同。
9、窗口结算报销
窗口结算报销仅针对经批准就医、异地安置、急诊、定点医疗机构电脑故障或医保IC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现金报销(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经办机构在相应票据上证明),其余不予报销,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自理。
参保人报销需携带医保日历、医保IC卡、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医疗机构等级证书及病历、住院患者出院小结、医嘱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报销时间:每月5-15天,外出急诊者应在出院(门诊)之日起30天内报销。
10,医疗保险结算发票说明
持医保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后的发票上有医保结算项目:
“现金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应支付的现金金额;
“卡支付金额”是指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应支付的金额,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支付总额,由医疗机构在IC卡上扣除;
“公务员补贴”是指公务员补贴基金支付的金额,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统筹支付”是指住院规定医疗费用中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大病救助”是指年度住院费用超过统筹支付最高限额后,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的金额,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自费金额”是指本次住院个人累计承担的自费金额,金额等于“现金支付”金额-自费金额+历年账户支付金额(历年账户余额归本人)。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自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后,有条件的单位应予以报销。(我校某医保年度,个人蜗牛米“自费金额”门诊1.500元以上,学校会给退休1.200元以上的人补贴。标准是在职90%,退休95%;住院超过1.500元,退休超过1.200元的,学校给予补助。请保留年度发票作为补贴凭证。)
“卡内余额”是指医疗保险IC卡内剩余的可用金额,是当年账户金额与历年账户余额之和。目前我市医保系统采用线下交易模式,IC卡可用额度每年结转时预付一年。因此,由于结算数据、非正常支付等因素,IC卡上的余额可能与医保系统中的真实账面余额不符。每年结转IC卡时,会自动核对并调整卡内余额,即以医保系统账面余额(医保年度第一笔交易发票上的余额)为准计算账户真实余额。
重申几个概念:
自付费用是指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或服务发生的费用和出国就医预付费用的65,438+00%,不能进入医保支付的规定医疗费用,也不能进入可退还单位报销的自费金额;自理是指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或服务,但个人要先承担部分发生的费用,不能进入医保支付的规定医疗费用,但可以进入单位报销的自费部分;自负是指进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规定医疗费用中,个人按比例承担的部分费用,以及可以报销回单位的自负金额;现金支付包括全部自付额、全部或部分自付额(历年有账时)和全部或部分自付额(当年有账且有公务员补贴时)。
六、个人健康保险检查监督与处罚
月门诊累计人次大于15;连续3个月门诊人次累计超过30次;每月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门诊费用,在职职工8000元以上,退休人员1万元;在定点零售药店单次配药、购药费用在200元以上;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住院医疗费用达到5万元;参保人员门诊、购药和住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列入重点审核管理对象。
纳入重点审核管理对象,将原基于医保IC卡的记账结算方式改为直接现金结算,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机构办理登记手续,说明情况,配合审核。
参保人将本人医保卡提供给他人或者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的;违反规定重复、超量配药;符合出院条件,不愿意出院者;弄虚作假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医保卡遗失不及时挂失,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对有上述及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参保人员,由医疗保险机构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通知用人单位并追回损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视情节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生育保险:
我们学校参加了台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的政策问题如下:
(1)问:什么是生育保险?
答: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妇女因生育暂时停止工作时,向其提供及时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其目的是通过提供产妇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来保持、恢复和改善孕妇的健康,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的照顾和养育。
(2)问: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1。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条件,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并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或者符合上述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流产(引产)的。
(3)问: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答:生育津贴=缴费基数×600%×产假月数补偿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按照生育津贴支付;高于生育津贴的,按实际计算支付,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4)问:生殖医疗费用有哪些?
答:生育医疗费是指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床位费、治疗费、药费、产后访视费等医疗费用。,符合女职工因生育的要求。
(5)问:如何规定生育医疗费的标准?
答: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偿。补偿额度以内的全额支付,超出额度补偿标准的由职工自行承担。
1,早孕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150元。
2、早孕医院流产9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200元。
4、正常阴道分娩1500元
5、阴道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000元。
6、剖宫产(含镇痛泵)3500元。
(6)问: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生育期间发生的下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宫外孕;2.妊娠高血压综合征;3.前置胎盘;4.早期胎盘剥离;5、死胎(死胎);6、母婴血型不合;7、妊娠胆汁淤积症;8.子宫破裂;9、产后出血;10,羊水栓塞;11,席汉综合征;12,子痫;13产褥感染。
(7)问: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计划生育手术包括:1,放置宫内节育环(限普通节育环);2.取出宫内节育环;3.取剩余环和嵌入环;4.皮下植入;5、取出皮下植入物;6.输卵管结扎;7.输精管切除术;8.输卵管吻合术;9、输精管结扎术。职工实施符合规定的上述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问:药品使用范围、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有哪些规定?
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药范围(产科治疗性用药除外)、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照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问:男性工作者有什么福利?
答: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在农村或城镇待业或无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条件的,可报销50%的生育医疗费。
问: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均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问:生育保险有哪些流程?
答案:1。职工怀孕后或实行计划生育前,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向市医保中心申请《生育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自愿确定一家定点医院。
2、职工凭《诊断书》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书》到指定医院分娩或手术。
3、用人单位在产假期满、计划生育手术后30日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12)问:申请《生育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问: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明;原始病历;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生育医学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
问:想在统筹地区外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做计划生育手术,怎么办?
答: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延伸阅读:如何买保险,哪个好,教你如何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