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基层党建档案工作

一要完善党建档案工作制度。

所辖各乡镇办事处、村至少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党建档案工作,有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党建档案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档案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党建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党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物力、经费保障,推动党建档案工作发展。

第二,完善党建档案工作机制。

所辖乡镇办事处、村应当建立档案或者指定专人开展档案工作。所辖乡镇办事处、村要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及时制定或修订党建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三,加强档案建设。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配置专门档案馆、档案阅览室、档案办公用房,配备八防(防盗、防火、防虫、耐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和数字档案建设所需的设备设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安全保管、有效利用和合法移交。

四、大力开发利用党建档案信息资源。

乡镇办事处和所辖村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加强对党建档案信息的分析、研究、综合加工和深度开发,不断挖掘档案价值,为党建工作提供参考。

五、加强党建档案的安全管理。

所辖乡镇办事处、村要将档案馆(室)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加大档案安全设备设施投入,完善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档案安全预案,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第六,加强金融安全。

进一步完善党建档案投入机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党建档案项目管理,科学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馆(室)在档案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科学研究、教育培训、数字化建设、现代化管理、编研利用、展览展示和设备购置维护等方面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