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重业务轻服务吗?

二、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视管理,忽视服务,忽视纳税人合法权利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和税务机关往往对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纳税服务需求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尊重。税务机关假装是管理者,忘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服务作用。在税务机关长期监管的高压态势下,纳税人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甚至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被动地履行纳税义务。他们对自己的权益不是很清楚,更不可能要求纳税服务。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遥不可及,纳税服务需求普遍处于压抑和潜伏状态。

二是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漠不关心,有的认为纳税服务是完成纳税任务的辅助工作,能抓能不抓;有人认为强调纳税服务必然会削弱管理,影响执法;有的甚至认为现阶段纳税人整体纳税意识不强,无法通过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工作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作风肤浅。

三是纳税服务行为没有完全融入征管工作。即使涉及到服务,也往往被认为是集大厅和窗口的事情。只与礼貌微笑服务等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有关。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办税成本高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纳税服务脱离征管工作的现象在基层税务机关较为普遍。

四是干部素质低导致的执法随意性,损害了纳税服务形象。一些国家税务执法人员政治思想觉悟低,法律素质低,业务水平差,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曲解。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纳税服务的形象和质量提升。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刻不容缓。少数干部安于现状,不求上进,追求享受,贪图安逸;知识结构陈旧,不能满足纳税人多样化、深层次的服务需求;税收偏低、执法不公、随意利用自由种植权、纳税人中吃、拿、卡、索现象,以税谋私现象仍时有发生。

第五,信息化建设的缓慢削弱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纳税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申报、网上咨询、电子审批、刷卡缴费等各种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纳税服务。因此,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