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

舞蹈是艺术之母”,几乎存在于所有的舞蹈作品中很多美学家也有类似的观点。例如,鉴于舞蹈在古代的重要地位及其对中国艺术的巨大影响,宗白华先生曾强调舞蹈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范”,而在更一般的意义上,舞蹈也是“一切艺术表现的实际状态”,“一切艺术的根本形式”1。然而,无论是舞蹈家还是美学家,如宗白华先生,似乎都只是在感觉或感叹的意义上使用这一说法,并没有把“舞蹈是艺术之母”作为一个理论命题,更不用说从逻辑上认定并分析了这一命题的真实性。本文试图考察这一命题的合理性,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初步论证。

直接性

按照《艺术创世纪》的解释,“舞蹈是艺术之母”,也就是说,各种艺术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追溯到原始时代,它们很可能根植于一种单一的艺术,而这种作为“一切艺术之母”的艺术就是舞蹈。舞蹈的起源先于其他艺术,所以舞蹈也被称为“第一艺术”或“最古老的艺术”。持这种观点的艺术学者不少。但是,这种观点当然只是现代艺术史学家的一种推测,一种无法判断真假的假设。因为人类创造的最早的舞蹈已经消失,我们只能根据考古遗迹或人类学资料间接推断它的本来面目。现代艺术人类学家能看到的最早的舞蹈,只能是那些社会生活方式原始的部落的舞蹈。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现实时代的“现代原始”艺术,绝对不是人类最古老的艺术。

然而,尽管这种关于舞蹈的推测或假设缺乏足够的经验证据,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将其斥为异端邪说。理论上,或者从推理的角度来说,这种说法毕竟是有一定依据的。舞蹈的媒介是人体,手段是动作,舞蹈是人体运动的艺术。即使基于此,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舞蹈是“第一种艺术”或“最古老的艺术”。舞蹈是人体的艺术,身体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天然的,永远不会丢失。我们在接受印象或产生情绪时,往往会“想而不想”,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了反应。当我们试图将自己的思想和感情外化时,没有什么比我们的身体更方便、更快捷、更敏感了。舞蹈是体育的艺术,体育是对生命最直接、最原始、最自然的表达。我们不必像许多跳舞的人那样去争论许多鸟类或鱼类等低等动物会跳舞,但我们必须承认,只要是一个活着的、活跃的正常人,原则上他就应该会跳舞。“活的”或者说“活跃的身体”是舞蹈成立的最低要求,舞蹈的一切要求似乎都止于此。人类似乎本能地跳舞,就像鸟会飞,马会跑,鱼会游。舞蹈的这种直接性或独创性,在其他艺术门类中基本不存在。

其他艺术是间接的。建筑、雕塑、绘画和工艺都需要外部媒介(木头、石头、泥土、颜料等。)和外部工具(雕刻刀、刷子等。).诗歌和戏剧都需要相当发达的语言。众所周知,动作来源于本能,而语言来源于理性。换句话说,掌握一门语言需要很长时间。语言也是一种二手工具,它的发明是为了取代我们的直接经验,从而保证快速有效地传递经验和交流信息。然而,丰富的经验与贫乏的语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即使是现在,我们已经相当熟练地掌握了语言这个工具,语言在表达我们的很多体验时,仍然是无力的,捉襟见肘的。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描述事物的时候,往往要依靠身体姿势或者手势来弥补语言的不足。在描述内心的感受和变化时,语言远不如肢体动作直接有效。

《毛诗序》说:“情动于中,形于言。如果言语不够,那就是哀叹。如果言语不够,那就是歌唱。如果言语不够,那就跳舞吧。”换句话说,情绪一旦产生,就必须表达出来。一开始是在语言里(叹气),是诗;然后用音乐(赋诗),这是一首歌;最后用动作(用手跳舞,用脚跳舞),这就是跳舞。总之,这句话相当典型的体现了中国古代关于艺术起源的理论:艺术起源于情感的直接表达。但是在这里,单词的顺序绝对不是实际的顺序。试想一下,当我们突然听到一个关于自己的坏消息,是先抢着倒地,痛哭流涕,还是先找人告诉我们?能说出来(或者翻译成文字)的痛苦,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痛苦,而是表演给人看的痛苦。当痛苦可以诉说的时候,痛苦其实已经弱化、变形、超越了。从表达的直接性来看,身体必须先于思想,动作必须先于语言,舞蹈必须先于诗歌。

那么音乐呢?有两种音乐,不是声乐就是器乐。如果是声乐,那么它就需要像诗歌或者戏剧一样使用一种二手语言;如果是器乐,就像绘画或雕塑一样需要间接的工具。当然,我们也可以想象,更早的音乐可能只是一声叹息、一声哭泣或者一声嚎叫。正如美学家所想象的那样,音乐可能起源于“于航·于航”的劳动歌曲。这样,音乐也可以只依靠人的声音,也就是人的身体,而不依靠任何间接的或外在的东西。音乐的成立也只需要“活生生的人”的存在。那么,音乐不也是直接的艺术吗?但是,这并没有推翻舞蹈是“艺术之母”的假设。首先,这只能说明舞蹈和音乐可能是不分先后一起创作的。其次,这可能只能说明音乐和舞蹈的关系非常密切。最后,这甚至说明音乐的直接性来源于舞蹈,音乐具有舞蹈的直接性。我们承认音乐艺术源于“于航·于航”的劳动号子,但这个劳动号子从何而来?不就是伴随着劳动动作的节奏吗?“于航·于航”的劳动号子只是有节奏的身体运动的附属品。同样意义上,原始音乐只是原始舞蹈的直接附属品。许多艺术人类学家发现或同意,原始音乐只有依附于当时的舞蹈,才能获得意义和声音。一旦脱离了舞蹈,就什么都不是了。

所谓“直接”,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外部媒介和工具的情况下,人本身直接投资于艺术作品,而在这种投资中,身体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在所有的艺术中,只有舞蹈具有这种直接的特征。因此,至少在逻辑上,舞蹈的起源可能先于艺术。换句话说,“舞蹈是艺术之母”的观点认为,舞蹈的成立先于一切艺术,这里的“优先”必须从“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意义上来理解。

其实这是“舞蹈是艺术之母”的经典解释之一。德国艺术史学家a·施马尔·索绪尔(A. Schmahl Saussure)认为,人类的特征是所有艺术的共同源泉。毫无疑问,各种艺术都源于人的情感,但这种情感必须伴随着富有表现力的身体姿态。这种身体姿势是一个统一的心理-生理复合体。可以分析为两个组成部分,导致了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产生,在时间艺术中,说话其实是一种用声音表达的手势。若声情并茂,则为诗之本;如果只有姿势,那就是哑剧的基础;如果只有声音,那就是音乐的基础。在空间艺术中,身体的姿态是最简单也是最基本的因素。雕塑是孤立的身体姿态的塑造;建筑是他们周围空间的塑造;绘画既包括雕塑,也包括建筑,既有形象,又有空间。简单来说,绘画就是雕塑般的人类形象加上建筑空间背景。所以,诗歌是最高的时间艺术,绘画是最高的空间艺术,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来自于一门艺术:舞蹈。2

这种解释方式与其说是艺术起源,不如说是艺术系统学;与其说是艺术史,不如说是艺术哲学或美学。在艺术系统学的意义上,各种艺术形式不是孤立的、不相关的,而是存在于普遍联系中的;在艺术哲学或美学的意义上,舞蹈是一切艺术之母,这实际上意味着:人的形象是一切艺术形式的终极源泉;“拟人化”是一切艺术表现的最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