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健身器材安全的一般要求

1,设备安全使用年限应不低于8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设备应报废拆除;在安全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易损件在损坏前得到及时修理和更换。

2.设备所用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标,以防止对使用者健康的危害。

3.设备不应有任何可能导致用户的头、颈、躯干、手、手指和脚被夹、割和挤压的结构;不应有导致衣服和头发钩挂或缠绕危险的结构。